小三逆襲鬥正宮散播裸照 最後是這人承擔
2017/07/31 15:31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丁姓女子7年前與王姓有婦之夫交往,兩人所拍攝的私密裸照,被正宮發現,丁女因通姦罪被判8個徒刑,事後丁女發現正宮臉書po出她的裸照「請大家注意這號人物」,丁女反控正宮妨害秘密罪,最後全由王男「概括承受」承認是他冒妻子臉書所po,被判7個月徒刑。
丁女99年間透過網路遊戲結識王男,2人陷入熱戀,交往至103 年12月底止,以每週1 次之頻率,多在丁女高雄市租屋處等地,與王發生關系共計235 次,事後王妻發現丈夫與丁女的私密裸照,怒告小三妨害家庭,丈夫的偷拍照片反成通姦鐵證,王男坦承偷情獲妻原諒並撤告,丁女遭判刑8個月徒刑。
王男妻子的臉書事後還po出丁女的裸照,公諸親友「請大家注意這號人物」,丁發現後展開反擊,反控王男及妻子涉嫌妨害秘密罪,王男合計偷拍11張丁女在浴室洗澡的裸照,僅重點部位以圖貼阻擋。
橋頭地院審理時,王男向法官坦承是裸照他冒用妻子臉書帳號所po,並非妻子本人所為,被判7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