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辯結 馬英九:總統要關照全局
前總統馬英九開庭結束後,發表3分鐘聲明。(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天辯論終結,定8月25日宣判,馬英九在最後陳述時說,行政首長有裁量空間,行政部門應關照全局、相互配合、重視時效,如果凡事都先請示檢察官,政府要如何運作?國政能這樣推動嗎? 「希望未來的總統,再也不必面對類似本案的無謂糾纏」。
馬英九的最後陳述,全文如下:
憲法,是由立憲者、釋憲者及行憲者確立、豐富及實踐它的內容,也是由立憲者、釋憲者及行憲者決定憲政的走向。
憲法的目的、價值與理念,都建立在政府權力相互合作與制衡的基礎上。不論是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的制衡,都應該如此──司法尊重行政,立法尊重司法,行政尊重立法,各種權能相互尊重。這並非口號,更非理想化,而是對於負擔國家責任的部門,不論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都不應該獨大,也都不應該貶抑其他的權能。
檢察系統是政府重要的部門,但政府的運作,經緯萬端,不能只考慮犯罪偵查這一個面向。尤其社會日趨複雜、變遷快速,行政部門所考慮的面向,也日趨多元,更要注意關照全局、相互配合與重視時效。
例如在食品安全、環境污染、政府採購發現輻射鋼筋等個案,對於黑心廠商的究辦固然重要,但產品是否下架、工廠可否繼續營運、採購能否繼續進行,都攸關人民福祉,不只需要政府各部門蒐集、整合各種資訊,更需要由總統或行政院長超越各機關的本位,以更高的層級、更廣的視野,來決定是否公開或不公開相關公務資訊。甚至在重大社會治安事件中,有沒有共犯,犯罪手法為何,雖然是偵查中資訊,但也攸關民心安定,行政首長應有是否公開的裁量空間。
依照本案檢方起訴的邏輯,在前述食安問題、環境污染等實例中,行政首長將沒有任何裁量空間,凡事先要請示檢察官,到時檢察官如果回一句「合法適當」就好,或是「等檢察官查完再說」,政府要如何運作?國政能這樣推動嗎?
我談釋字585號解釋,不是只為了本案,而是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及效能。
我再說一次,釋字585號只是闡明行政權的固有權能,並非賦予總統額外的權力。
本案的判決,不只是攸關我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本案的判決,應該讓人民瞭解,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未來的總統應該如何面對類似的挑戰?也讓人民瞭解在憲法之下,我們應該有什麼樣的檢察官?他們彼此如何互動?
我已經卸任總統,我希望未來的總統再也不必面對類似本案的無謂糾纏,更希望我們的憲法理念與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進取、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願天佑臺灣。
謝謝庭上。
相關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