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戀足聖品「二手」腳汗襪 律師:小心過失傷害
原味腳汗襪,如果是單純買賣無法可管。(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暑假期間,警方為防止青少年觸犯性剝削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展開青春專案,有警官發現,一名自稱女高中生的賣家,在網路上賣「二手」腳汗襪,還主打是「原汁原味」的戀足聖品,不過警方認為,如果是單純買賣無法可管,但奇美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鄭百珊說,雖然不違法,但是要小心恐怕會罹患接觸性疾患;律師則認為,若能證實因原味產品罹病賣家恐涉過失傷害。
警方調查,拍賣網站上標榜「原味」「香氛」的二手襪,實在很多,甚至鞋子、口罩都有人賣,也曾有賣出紀錄,雖然大概也能猜出會購買這些商品的人,有特殊癖好,但事實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法律無法控管。
不過另外有警員認為,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陳列妨害衛生的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觸犯刑法191條,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但是衛不衛生,有很大的解釋空間,那麼在網路上賣限定版球鞋、球衣的賣家,恐怕通通都涉嫌此法。
奇美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鄭百珊則說,原味襪或是原味貼身衣物,因為不曉得「上一任」的主人是否有什麼疾病,有可能會透過貼身衣物傳染接觸性疾患,例如病毒疣,甚至因寄生蟲引起的疥瘡、陰蝨等,不得不注意。
律師洪銘憲則說,如果能證明,因為購買原味商品因此得病,那可能會有過失傷害的嫌疑,不過要看個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