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公務口出「他媽的」 法官判檢疫站主任不用賠
2017/07/05 20: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嘉義檢疫站主任與站上技正談論尋找支援禽流感防疫業務臨時人員時,因技正稱「不記得」此事,主任脫口回說「他媽的,你什麼東西都不記得,只記得吃飯」。這一句他媽的,技正要控告主任涉侮辱、並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二審開庭時,這位檢疫站主任解釋,他先前曾指示站內同仁去找臨時人員來支援禽流感防疫業務,104年2月26日上午8點許上班時間,他在站內辦公室詢問同仁辦理此事狀況?正好走到技正座位旁,因為技正當時答稱「我不記得有此事」,他才用有點開玩笑且不自覺的口頭禪說了「他媽的,你什麼東西都不記得,只記得吃飯」。
這位主任強調,他脫口說出他媽的!音量極小,且不是針對性語氣,接著還有另位同仁參與討論,大家有說有笑、氣氛融洽,沒有火爆激烈的衝突,他沒有侮辱技正名譽的意思。
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認定,檢疫站主任說出這句他媽的後,技正接著笑說「真的不記得」。兩人接著持續討論此事,還提到臨時人員薪水與有無差旅費問題,觀察兩人對話情境尚屬融洽,並非是雙方爭執時,主任在憤怒不滿的情緒下對技正罵出此話,主任以主管身分說出此話是不雅、有失主管與下屬間的對話禮節,也易造成對方心理不悅,但就整體對話情境而言,難認有侮辱技正的意思,判技正敗訴、不得求償慰撫金確定,此案不能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