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政府採購法 嘉市副議長妻緩刑
2017/07/04 10:46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之妻劉女擔任「歌琳頓公司」負責人,涉嫌投標嘉義市政府委外經營的公有停車場時,在招標文件刻意隱瞞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的關係人,經檢察官同意認罪協商,嘉義地院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將劉女判刑7月,如易科罰金1千元折抵1日,緩刑2年,歌琳頓公司也被處以罰金20萬元定讞。
判決書表示,劉女(59歲)審理期間認罪,由檢察官聲請進行認罪協商,因此定出本刑度後,除非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原則上不得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劉女自民國92年起擔任歌琳頓公司負責人,郭明賓自87年起迄今,分別擔任嘉市議會第5、6、7、8、9屆議員,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定的公職人員,歌琳頓公司則屬同法規定的關係人,歌琳頓公司自不得與嘉義市政府為承攬之交易行為。
劉女自99年7月起至102年12月間,共4次參與投標嘉義市政府「友愛停車場」、「西區臨時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劉女在招標文件中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第10項勾選「否」,謊稱歌琳頓公司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範的關係人,使嘉義市政府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歌琳頓公司已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而於同日決標予歌琳頓公司,致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
檢方認為,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廠商聲明書範本」,均為歌琳頓公司所製作,劉女為歌琳頓公司負責人,自為有製作權之人,犯嫌足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