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婦產名醫與藥劑師妻共宿香港 男子求償300萬
某上市公司財務行政主管,指控當藥劑師的妻子與婦產科名醫發生姦情共宿香港,醫師甚至多次到他社區與妻子密會甚至直接載走。(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上市公司財務行政主管,指控當藥劑師的妻子與婦產科名醫發生姦情共宿香港,醫師甚至多次到他社區與妻子密會甚至直接載走,向新竹地院訴請賠償300萬元,然法官調查該主管並無證據證明,全案昨駁回。
劉姓主管說,周姓醫師從103年起陸續與妻子有逾越通常男女社交禮儀往來,甚至於103年10月9日於旅館訂房網站上,訂購與妻子共同於103年10月23至24日住宿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的房間,且為一張雙人床房型。
二人共赴香港返台後,仍持續密集聯繫,常以LINE通訊軟體聊天、通話,並時常到他在新竹縣住處社區地下停車場或附近便利商店見面聊天,每次聊天時間長達40分鐘以上,或開車載妻子離去不知去向。
去年11月劉男發現二人在住處社區地下停車場私會後,妻子知東窗事發,向他道歉並承認發生婚外情,請他原諒,還去電周男:「我老公已經知道我們的婚外情,他要求私了或訴訟解決…」。
劉男說,知悉妻子姦情後,身心受創甚鉅,痛苦萬分,時常失眠、情緒低落、作息失常,與妻子時有爭吵、並曾提及離婚事宜,然顧及尚有3名未成年子女,而未離婚。由於他任職上市公司財務暨行政主管,因此求償300萬元。
周男說自己是婦產科專業醫師,87年間起在苗栗縣開設婦產科診所迄今,之前則在苗栗某醫院擔任婦產科醫師,並因而與當時在同醫院擔任藥劑師的劉妻相識,二人原本失聯,後來劉妻陪友人到他診所就醫,才又取得聯繫,二人是老同事、老朋友,此次再遇才會吐露遭遇的婚姻及家庭困境,尋求好友建議。
周男坦承與劉妻同赴香港,然並未共宿,而是因長期在香港投資海外保險及基金理財,借宿友人住處1晚,劉妻主動要求同行與基金理專接洽,他一併委託旅行社代訂二人機票,並支付機票錢,至於後來劉妻訂何處住房,他毫無所悉。
法官認為,劉男並未提出證據,證明周男當日確與劉妻同宿於香港該房間,自無從認定二人有姦情。
此外,男女若有逾矩行為,當會避人耳目選擇隱密不為人所識場所,不可能毫不避嫌的進入社區而私會發展出婚外情,因此全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