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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突開手機燈光 男掰找東西偷錄性愛片

汪男與小如相約在小如住處援交,2人因怕被小如家人發現,關燈後發生性行為,期間汪男以「照明找東西」為由,開啟手機燈光拍攝2人性愛過程。(情境照)

汪男與小如相約在小如住處援交,2人因怕被小如家人發現,關燈後發生性行為,期間汪男以「照明找東西」為由,開啟手機燈光拍攝2人性愛過程。(情境照)

2017/06/19 21: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汪姓男子透過網路聊天室與未成年女子小如(化名)相約援交,不料汪男竟在雙方嘿咻時持手機偷拍,恐嚇小如再度與他發生性關係,小如不堪其擾,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妨害秘密、恐嚇罪嫌將汪男起訴,至於汪男被控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嫌,檢方則認定汪男不知情,將他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2月間某夜,汪男與小如相約在小如住處援交,2人因怕被小如家人發現,關燈後發生性行為,期間汪男以「照明找東西」為由,開啟手機燈光拍攝2人性愛過程,小如對於汪男舉動雖感疑惑,但並未發現汪男早已開起錄影模式偷拍。

而後,汪男對小如表示,自己持有2人性愛影片,如果不再與他發生性關係,他就要將影片公諸於世,小如不堪其擾,在家人陪同下報警,控告汪男妨害秘密、恐嚇、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

檢察官傳喚汪男出庭,他不否認曾與小如發生性行為,但辯稱他真的不知道小如未滿16歲,檢察官勘驗2人通聯紀錄,發現雙方未曾討論過小如年齡等話題,汪男確實難以單就小如外表,得知對方未滿16歲,將此部分不起訴;至於汪男另涉妨害秘密、恐嚇犯行,則因罪證確鑿,被檢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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