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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權威動手術失敗 接連挨告都和解獲不起訴

新店慈濟醫院骨科權威醫師曾效祖,去年替脊椎側彎的婦人開刀,未料,術後監測時發現婦人下肢無知覺。(圖擷取自慈濟全球社區網)

新店慈濟醫院骨科權威醫師曾效祖,去年替脊椎側彎的婦人開刀,未料,術後監測時發現婦人下肢無知覺。(圖擷取自慈濟全球社區網)

2017/06/09 17:3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店慈濟醫院骨科權威醫師曾效祖,103年替洪姓婦人動脊椎手術,洪婦術後癱瘓,曾因而被控業務過失傷害,此案雙方達成和解,曾獲不起訴;未料,同年4月,曾另替李姓男病患進行頸椎手術,術後李男出現神經性休克、心肺衰竭等後遺症,台北地檢署考量曾效祖已與李男家屬和解,將他不起訴。

103年4月16日,李男因頸椎第5節、第6節椎間盤突出(長骨刺),且第3節至第6節椎管狹窄,向曾效祖求診動刀,術後李男因硬腦脊膜破損,導致大量腦脊髓液流出,併發脊椎休克、神經性休克及呼吸窘迫等後遺症,接受插管治療。

曾效祖為此替李男進行第2次修補手術,術後李男又出現心肺衰竭、大小便失禁,以及雙腳無力等後遺症,氣得李男家屬對曾效祖提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李男家屬另質疑曾效祖涉嫌竄改手術紀錄,加告業務登載不實。

針對業務過失致重傷害部分,檢方查出李男是103年4月16日動刀,當日醫生已發出病危通知,但家屬卻在半年之後才提告,此部分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至於曾效祖被控竄改手術紀錄的部分,經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定沒違反醫療常規,去年3月24日,北檢因此將曾效祖不起訴。

李男家屬不服提出再議,此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重啟調查期間,曾效祖已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獲李男家屬撤告,檢方因此再次將曾效祖不起訴。

曾效祖所涉醫療糾紛不只這樁,103年8月,他曾替自小患有脊椎側彎的30多歲洪姓婦人動刀,洪婦術後3天出現下肢沒反應等後遺症,再次被送進開刀房,但她第2次術後仍留下癱瘓的後遺症,洪婦的李姓丈夫認為曾效祖手術有過失,怒控業務過失傷害。

關於洪婦術後癱瘓一案,曾效祖應訊時曾指出,手術風險高,他已盡全力,術後結果並非他能控制,當病患癱瘓後到其他醫院復健,他仍持續義務幫忙照顧。此案北檢原欲送醫審會進行鑑定,但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曾效祖因而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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