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小燈泡案法院判決 馬英九:兩公約未廢死

「小燈泡案」兇手未被判死刑引發議論,前總統馬英九今在臉書上貼文表示,兩公約從未廢除死刑,法院自稱因受兩公約限制無法判決兇手死刑,顯有嚴重誤會。(擷自馬英九臉書)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昨以我國已經簽署兩公約為由,未判處「小燈泡案」殺人兇嫌死刑,引起社會討論,前總統馬英九今日中午在臉書上貼文表示,兩公約從未廢除死刑,也沒有增加執行死刑的條件,士林地方法院自稱因受兩公約限制無法判決小燈泡命案兇手死刑,顯有嚴重誤會。
馬英九並質疑,這次全國司改會議,刻意避開死刑問題,讓國人失望,他主張「今後我國仍應繼續執行目前『維持死刑,審慎使用』的政策,以兼顧打擊犯罪與人權保障兩目標。」
馬英九指出,1966年聯合國通過的兩項人權公約,即「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我國在2009年批准,兩公約中處理死刑的只有「公政公約」第6條,該條規定在3種情形下可實施死刑:一、犯情節最嚴重的罪;二、所依法律不違反本公約及殘害人權公約﹔三、非依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馬英九表示,除此之外,不論是人權委員會的決議或建議,或聯合國大會5次通過的暫緩執行(moratorium)決議,都不具拘束力,各國並無遵守義務,1989年的「公政公約第二任擇廢死議定書」,也要加入的國家才有廢死義務,我國並未加入。
馬英九還說,全世界196個國家,約有140個已經廢止廣義的死刑,這些國家占全球國家總數的71%,但人口只占不到38%,而西歐英、法、德等廢死國家,所需醞釀時間往往達百年以上,並非一蹴可幾。
他說,「我國自始維持死刑」,但近20年來,政府已廢止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但目前民調來看,支持死刑的民眾持續上升,已近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