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貴!男砸7顆壽司挨告 法官判罰1萬5
2017/05/11 19:1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62歲梁姓男子與壽司攤鄭姓老闆有糾紛,去年氣沖沖走向壽司攤,隨手抓起一盒壽司,朝易姓女店員臉上砸去,盒內7顆壽司當場噴飛,摔爛在地,易女憤而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毀損罪判罰1萬5000元,得易服勞役15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梁男是北市民生西路某地下停車場的所有人,2015年11月將停車場租給鄭男經營壽司攤,易女則是壽司攤員工。
梁男因打算改租他人,要求鄭男搬離,但遭鄭男拒絕,他2016年6月8日晚上10時許,再度行經停車場,見鄭男壽司攤仍在,一時氣憤,竟上前抓起一盒壽司,朝易女臉上砸去。
易女事後報警提告,梁男到案承認因易女表示不願意將壽司攤搬走,才會拿壽司往上揮洩憤,但否認砸人,辯稱不知道有打到易女。
法官認為,梁男在公開場合朝易女砸壽司,足已毀損易女名譽,涉犯公然侮辱,另易女雖然只是員工,但當時對壽司有實質管領支配權力,梁男行為已侵害易女的支配權,另涉犯毀損罪,因此從依毀損罪判罰1萬5000元,得易服勞役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