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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稱有靈通天賦 男詐股款判刑9月

圖為新北地院法庭大樓。(記者王定傳攝)

圖為新北地院法庭大樓。(記者王定傳攝)

2017/04/19 18:4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民眾相信詹姓男子誆有靈通天賦,對股票及期貨指數操作經驗豐富,授權操作名下帳戶股票,但詹男根本是騙子,騙走陳233萬餘元;不僅如此,他還涉製造假債權,企圖詐分因銀行法遭起訴、財產被扣的周姓男子財產;由於詹、陳和解,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詹9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詹男因參加宗教活動結識陳姓民眾,並宣稱自己有有靈通天賦,對股票及期貨指數操作經驗豐富,獲利豐碩,陳受騙授權詹男代理名下帳戶從事期貨交易事宜,還聽詹建議,以陳的名下帳戶從事股票買賣。

100年8月間,詹男騙稱陳姓民眾福報不夠,須以其母親名下證券帳戶進行投資,績效較為明顯,陳受騙向母親借帳戶後,詹又騙稱已購入鴻海、統一公司股票,要陳先存入173萬餘元,供股票交割使用,否則將違約,卻把款項據為己有。

後來,他又宣稱可合作投資期貨,須將資金放入陳母名下帳戶,福報較大,有助獲利,害陳受騙,把60萬現金存入母親帳戶後,詹男拿走作為個人投資、支出使用。審理時,詹男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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