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人棄車肇逃 偵查佐記大過、調職
自小客車撞上四輪電動車後,車上2人涉嫌棄車逃逸。(記者蘇福男翻攝)
〔記者蘇福男/六龜報導〕高雄六龜山區昨晚發生一起自小客車撞四輪電動車事故,駕駛涉嫌棄車逃逸,警方追查發現,車主竟是「自己人」陳姓偵查佐,警方找上門時,陳員還有酒精反應,但他辯稱車子是友人開的,六龜警分局施展鐵腕,立即記陳員一大過並調職嚴懲,全案已移送法辦。
60多歲行動不便張姓婦人,昨晚騎著四輪電動車在六龜區太平路,遭1部自小客撞傷倒地,自小客停放原地未移動,但車上2人不見蹤影,婦人左側恥骨骨折、顱部輕微出血,經送醫治療傷勢穩定。
警方根據車牌清查,發現車主竟是六龜警分局偵查隊陳姓偵查佐,陳員當天輪休,警方3個小時後,在其租屋處尋獲酒醉的陳員,陳指稱案發當時已喝醉,車子是由張姓友人所駕駛,警方對2人酒測,陳員酒測值達1.09,張某為0。
六龜警分局表示,陳員勤餘酒駕已違反品操風紀,又涉嫌肇事逃逸及冒名頂替,深表痛心並嚴懲不貸,除積極深入調查相關事證移送法辦外,並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核予陳員記一大過,改調行政警察及服務地點,後續並就偵查起訴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