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縱火還砸車洩憤 莽男7罪起訴
22歳劉姓男子尋仇未果,竟憤而縱火洩憤。(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北投區2月3日凌晨陸續發生6起火警,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縱火的劉姓男子當天中午在父親帶領下投案,晚間遭裁定收押。檢警追查另發現,劉男1月間還2度砸車洩憤,士林地檢署今依公共危險、毀損共7罪將他起訴。
因劉男(21歲)有毒品等多項前科,檢警起初懷疑是毒品引起的糾紛,但追查發現,劉男其實是因細故與父親起爭執,才氣得四處縱火;劉父當時也為兒子說情,表示兒子因毒品糾紛遭人圍毆,頭殼存有鐵片,才導致他情緒易怒不受控。
起訴指出,自當天凌晨3點半起2個小時內,共計6個地點發生火警,分別是尊賢街245巷、吉利街、立農公園天橋、自強街31巷公寓、致遠一路及西安街一段165巷,總計11處起火點。
北市消防局勘驗各火警現場,發現起火點附近都是資源回收或機車車廂內雜物,均無電器擺放及電源經過,排除電氣因素起火可能,研判是人為縱火,警方獲悉後立刻調閱監視器逮人。
檢警另查出,劉男與友人1月間發生糾紛,分別於7日、30日晚間,持路邊磚塊猛砸無辜車輛洩憤,士林地檢署認為劉男縱火、砸車行為犯意各別,因此依公共危險、毀損共7罪起訴,建請法官分論併罰。
22歳劉姓男子,連續犯下多起縱火案。(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日前北投連續多起火警圖。(資料照,圖由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