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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退休警怒指鄰居鼻 然後就被咬了...

徐翁乘林男不備,怒咬他的食指。(示意圖,記者吳政峰攝)

徐翁乘林男不備,怒咬他的食指。(示意圖,記者吳政峰攝)

2017/04/06 18:49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林姓退休員警,去年遭徐姓鄰居幹譙,氣得伸出食指,比著徐男的鼻子質問,徐男見狀,反而硬生生朝他的指頭啃下去,當場濺血,徐妻聞訊到警局幫腔,亦出言羞辱,激怒林男,對徐氏夫妻提出公然侮辱及傷害告訴,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判徐男罰金5000元、拘役20日,徐妻罰金5000元;另民事部分,夫妻倆共應賠償1萬8480元。

徐男長期洗腎,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去年1月28日下午3時40分,與林男在基隆七堵國小旁人行道相遇,因細故口角,怒罵一聲「X」,林男自認受辱,以食指比著徐男鼻頭,質問為何口出穢言。

說時遲,那時快,徐男乘其不備,張口猛咬林男食指,致其指頭有一處開放性傷口,林男不甘示弱,將徐男推倒在地。

兩人在警局談和解時,徐妻到場助陣,突冒出「不要臉的東西」等語,林男憤而對夫妻倆提告,並求償撫慰金14萬9520元。

兩夫妻得悉事情大條,盼林男能考量徐男年事已高,健康不佳,徐妻需照顧孫子,請求林男「高抬貴手」,惟林男的手已被咬傷,還花480元醫藥費包紮,不願撤告。

法官認為徐氏夫妻犯行明確,依法量刑;至於民事賠償,考量林男的社會地位為退休員警,兩老經濟勉強維持,判賠1萬8480元。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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