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抱男嬰跳34樓一死一傷 檢方起訴丈夫求情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中國籍周女嫁到台灣,去年3月第一胎來台待產,趙姓丈夫留在中國賺錢,但因照顧新生兒(死亡時6月大)壓力大,加上丈夫不在身邊,孩子身體又常出狀況,去年11月丈夫回台探視,雙方因細故吵架,周女竟抱著兒子從中興街某公寓大樓34樓頂樓跳下,男嬰死亡,周女受傷,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周女,但檢察官及被告丈夫都請法官從輕量刑。
此案從34樓躍下造成一死一傷,是因周女自34樓頂樓跳下,墜落在32樓露台,男嬰頭部著地不治,周女救回一命。
起訴書指出,周女與台籍趙姓男子(台北市籍)結婚,去年3月周女來台待產,5月孩子出生後,就一個人留在台灣照顧小孩,但趙男為了生計,還是要到中國繼續賺錢努力。
周女是新手媽媽,兒子出生後,一人獨力照顧,又因身體不佳經常跑醫院,壓力不小,周女就到也是嫁來台灣的胞姊住處(台中市中興街),姊妹倆可以有個照應,去年11月4日趙男回台,就到台中來探望周女及兒子,5日晚間周女與丈夫因細故發生嚴重口角,6日中午吃飯又爆發言語衝突,怒氣沖沖的彼此脫口提出離婚,趙某也在衝突後回台北住處。
在7日上午周女姊姊提到趙某是要回台北準備離婚之事,此話成為周女自殺跳樓的導火線,趁姊姊沒注意之際,周女抱著兒子衝上頂樓,並往下跳,所幸落在32樓露台,周女挽回一命,男嬰則因頭部外傷不治死亡。
檢方認為,周女抱幼兒跳樓是致人於死不確定故意,審酌周女獨力照顧體弱兒子,身心承受甚大壓力,事後懊悔不已,丈夫也為妻子求情,依殺人罪將周女起訴,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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