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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拿縣府爆閃燈 行竊男子:只是好奇

路口監視器拍下羅男竊取爆閃燈擺,爆閃燈還露出車窗閃爍。(記者彭健禮翻攝)

路口監視器拍下羅男竊取爆閃燈擺,爆閃燈還露出車窗閃爍。(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7/03/23 21:4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後方,於今年1月中旬,被酒後駕車男子開休旅車衝撞,此後,縣府於夜間會在此處擺放爆閃燈警示用路人,不料這支爆閃燈竟遭竊,經警方偵辦,將涉案的20歲羅姓男子查緝到案,羅男竟稱,「只是好奇!」訊後依竊盜罪嫌將他送辦。

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後方,為英才路、自治路交會的T字路口,今年1月16日凌晨,遭1名酒後駕車的男子,開休旅車衝撞,造成廳舍後方的人行步道、反光號誌、南洋杉和福木毀損,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此後,縣府在該處擺置爆閃燈警示,避免再度遭衝撞。

不料,縣府人員於19日發現這支爆閃燈不翼而飛,警方受理後,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過濾,查看發現1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警方以車追人,前往大湖鄉羅男住處查訪。

羅男見警方上門,當場坦承於18日晚間近10點,行經縣府第一辦公大樓,見爆閃燈一閃一閃發亮,好奇之下,才會偷拿,但隨後丟棄到苗栗市貓貍山涼亭旁。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他送辦。

羅男帶警方到苗栗市貍山公園涼亭取回贓物。(記者彭健禮翻攝)

羅男帶警方到苗栗市貍山公園涼亭取回贓物。(記者彭健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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