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姦 前妻跟小王被判付前夫 40萬元「精神慰撫」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分別擔任工程師的一對科技業夫妻,陳姓丈夫發現小王在黃姓妻子租住處留下精液保險套,妻子手機有與小王親暱照片與對話,且妻子與另名男子也有密切交往。小王辯是借黃女浴室洗澡時自慰留下精液保險套。一審法官調查認定黃女與小王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判黃女與小王各賠三十萬與十萬元給陳男。
綠雲罩頂的陳姓男子提告指妻子因工作緣故在南部租屋,假日才跟他回北部住處,一0四年底,他得知妻子與小王阿義(化名)在租住處通姦,趕到妻子住處,發現房內浴室有二枚用過的保險套,阿義躲在其他套房,直到上午七點半才現身。
陳男與妻子、阿義找阿義的母親談此事,阿義承認精液保險套是其所有;妻子也說同意小王這麼做,足證兩人有性行為,妻子手機內還有與阿義親暱照與親密對話;另,妻子與另名吳姓男子也有親密往來,雙方有「老公、我孩子的爸、雖然我孩子都射在肚子上」等對話文句。妻子背叛他與小王一起嚴重侵害其配偶權、致家庭破碎,他在一0五年與妻子協議離婚,要向妻子與小王各求償一百萬元。
黃女辯解,與阿義非男女朋友、也未發生性關係,她待阿義如親弟弟,是阿義到南部玩時,借住在房東其他套房(房東要求此套房浴室不能用),她才把自己房內浴室借給阿義用,阿義在浴室內拿保險套自慰,她並不知情;至於與吳男的親密對話,只是熟朋友間打嘴砲開玩笑,沒特別意思。阿義對精液保險套的解釋說法則與黃女相同。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認定黃女與阿義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判兩人各須賠精神慰撫金三十萬元、十萬元給陳男,此案還可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