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機車停放車頭朝外挨罰 台北:汽車才限定方向
李婦將機車停放家門口騎樓(見圖),經檢舉被警方連開22張罰單,理由是車頭未朝內、後輪未與人行道邊緣標齊等。(記者黃旭磊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日前傳出一名李姓婦人將車停在家門口騎樓,卻遭檢舉機車車頭未朝內、後輪未與人行道邊緣標齊等,遭連開22張罰單,住戶雖提行政訴訟卻敗訴。台北市停管處對此表示,北市並無規定車頭必須朝內;北市交通大隊則指出,僅有汽車在停放時需留意要依指定方向停車,否則將開罰。
一名李姓婦人與家人在去年3月3日到17日的兩週期間,遭檢舉機車停放違規,據警方指出,檢舉人在2週內寄了20幾張檢舉的照片,指稱機車擺放不齊,便依法取締。事後李婦雖提行政訴訟卻敗訴,不過高市府事後已為此進行修法,將規定改為「機車沿騎樓地外緣橫放即可,不需對齊,車頭也不用朝內」。
《蘋果》報導,台北市停管處主任秘書陳冠龍對此表示,北市不管機車停在機車格或騎樓開放機車停放處,都沒規定機車車頭須朝內。北市交通大隊則指出,目前只有在停放汽車時,若未依指定方向停車將可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