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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聳!撿屍變真屍 美熟女灌酒奪命

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

2017/02/16 12:0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葉峰源約出網路上認識的劉姓美熟女,一同到嘉義市某釣蝦場喝酒唱歌,葉男故意連點3瓶58度高粱酒灌醉劉女,再趕走被劉女叩來解圍的吳姓男同事,趁機「撿屍」劉女回自己租屋處性侵,隔天劉女因酒精中毒、食物哽咽死亡,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依乘機性交和過失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4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葉男辯稱自己和劉女是男女朋友,雙方是合意性交,沒有乘機性侵,睡醒後發現劉女沒有反應趕緊報案,之前劉女每天和他喝酒也不會這樣。

不過釣蝦場廚師、劉女的吳姓男同事和載劉女回葉男家的鄭姓計程車司機等人作證時,都指劉女當時已醉得不省人事,法醫相驗報告指劉女死於食物哽噎及急性酒精中毒,血液酒精高達732mg/dl。

台南高分院調閱葉男和劉女的LINE通訊內容,都是葉男單方一廂情願大獻殷勤,並未見劉女有何反應,葉男也提不出兩人的合照或其他證據證明交往過,認定兩人不是男女朋友,合議庭痛批葉男為逞獸慾,趁劉女爛醉,騙開吳男,再招來計程車帶劉女回租屋處性侵,事後沒注意劉女身體狀況,導致劉女死亡,且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處6年6月、過死致人於死罪1年,應執行7年4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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