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搶匪得手10萬 債主得知後不敢要
中國信託銀行北台中分型外觀。(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從事水果批發的張姓商人,被債務逼急了,105年12月27日持西瓜刀,行搶中國信託銀行10萬元,得手後馬上清償李某、高某8萬9300元及錢莊業者4000元,自己又花500元吃路邊攤,當晚警察就查上門,查扣剩餘現金6200元,並徵得李某、高某兩人同意繳回受償之8萬9300元,檢察官依加重強盜罪起訴。
張姓商人以為他搶到手,債務也解決了,到頭來還是一場空,換來加重強盜罪,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從事水果批發的30歲張姓商人,因生意周轉不靈,欠下貨款及地下錢莊利息。竟鋌而走險105年12月27日下午5時,持西瓜刀至台中市北區育才北路中國信託銀行北台中分行,趁下班前鐵門未拉下,以換存摺為由進入,直上銀行二樓營業廳,趁銀行助理進入行政區立即尾隨進入,左手持提包,右手持刀藏在提包後面,用眼神向12號櫃檯員示意搶劫(故意露出刀械給櫃檯員看),洪姓櫃檯員不敢抗拒,丟了一疊10萬元現鈔到他提包內,張隨即下樓離去。
樓下銀行幹部已得知樓上發生搶劫事件,服務經理正引導客戶從後門離去,張某就混在客戶中,一個閃身也從後門鑽出去。
張某得手後立即清償李姓廠商3萬9300元貨款,又清償高男5萬元,及清償地下錢莊業者4000元,總算暫時解除債務危機,在某路邊攤坐下來好好吃個飯花了500元,帶著僅剩6200元回家,但當晚11點警察就循線查上門,張坦承犯行配合辦案,警察也徵得李某、高某兩人同意繳回受償之8萬9300元。該案僅剩4500元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