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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1日遊 2司機強攔乘客嗆堵判4月

蝶戀花旅行社今天大門深鎖。(記者陳恩惠攝)

蝶戀花旅行社今天大門深鎖。(記者陳恩惠攝)

2017/02/14 17:06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國道五號接三號南下車道昨晚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承辦的蝶戀花旅行社遭網友爆料返程曾被丟包,而該公司的陳姓司機,前年5月載客「一日遊」回程,未依時間發車,數度和王男及同車旅客爆口角,陳趁下車時,撂來林姓司機,強行將王姓夫婦攔下理論,士林地院依強制罪將陳、林2司機各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均獲緩刑3年,可上訴。

士林地院判決指出,前年5月16日,陳姓司機駕遊覽車搭載參加蝶戀花旅行社舉辦的一日遊活動,返途期間,因未按照約定的時間發車,屢次與旅客王姓男子及同車多名旅客發生口角,心有不滿,當晚8時將旅客載至終點站台北捷運「大橋頭捷運站」下車,和到場助陣的另名林姓司機,又和下車的王姓夫婦再度發生口角。

判決說,陳、林要求王男留下「談談」,但王在妻子及同行旅客的勸說下離開,在大橋頭捷運站3號入口搭電扶梯下樓時,卻遭陳、林2人攔下嗆堵,要求回到捷運站出入口理論,導致王氏夫婦被迫沿電扶梯逆向步行上樓,後因王妻體力不支,林才同意並緊跟王姓夫婦先搭電扶梯下樓,再改乘上樓電梯回到捷運出入口,途中王妻向路人求救,路人打110報警,警方據報趕到將雙方帶回處理。

「蝶戀花」的陳、林姓司機,前年5月間,因涉嫌在北捷大橋頭站3號出口,強行攔下王姓旅客夫婦吵架,依強制罪各判4月,均獲緩刑3年,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

「蝶戀花」的陳、林姓司機,前年5月間,因涉嫌在北捷大橋頭站3號出口,強行攔下王姓旅客夫婦吵架,依強制罪各判4月,均獲緩刑3年,可上訴。(記者陳恩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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