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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多萬娶越南新娘「不保證來台」 男怒告仲介敗訴

檢察官認定葉姓仲介沒有詐欺犯意,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認定葉姓仲介沒有詐欺犯意,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7/01/31 14:0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高姓男子為了幫兒子娶媳婦花費61萬5千元請葉姓仲介幫忙找尋。未料,高男的兒子在越南結婚後,新娘表示不願來台生活,連換3名都獲得相同答案。高男認為,娶越南新娘就是要包含她必須來台生活,但仲介卻失職,怒告葉男詐欺。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雙方於合約中並未明訂仲介需保證越南新娘來台,予以不起訴處分。

高男向檢察官表示,葉姓仲介夫妻前年開始有介紹3名越南女子給兒子,陸續下來一共花費了61萬5千元,但是要將新娘迎娶回台時,女方卻不願意,認為仲介存心騙人。

葉男則向檢察官宣稱,並沒有收到7千美金的仲介費,一切過程都是岳父在越南打理,確實有安排女子與高男的兒子結婚,但不知甚麼原因女子不願來台悔婚。

檢察官認為,雙方並未明定仲介範圍包含要越南籍女子來台與新郎生活才算完成仲介,故予以葉姓仲介不起訴處分。

律師柯林宏指出,委託仲介需注意合約內容,民眾千萬不要認為常理推斷就認定仲介的服務範圍,合約內需明定雙方必須履約條件,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另該案應屬於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高男可以另外提出民事告訴,而要構成刑事上的詐欺,被害人必須舉證被告一開始就有犯意較為困難,所以檢察官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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