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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職棒簽賭 警冒簽本票借錢

國道公路警察局吳姓前警員因簽賭欠債,103年間,竟偷偷影印陳姓同事的身分證向廖姓友人擔保借款12萬元。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國道公路警察局吳姓前警員因簽賭欠債,103年間,竟偷偷影印陳姓同事的身分證向廖姓友人擔保借款12萬元。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7/01/24 18:0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道公路警察局吳姓前警員因簽賭欠債,103年間,竟偷偷影印陳姓同事的身分證向廖姓友人擔保借款12萬元,事後避不見面,廖男轉向陳警追討遭拒,才報案揭發他的行為,新北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吳男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吳男原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保安警察隊,104年退休;但在他退休前,因沉迷職棒簽賭,在外積欠賭債,竟趁陳男不在辦公室時,暗中影印他的身分證,冒用陳男姓名簽本票,找廖姓友人,佯稱另名友人缺錢週轉,他願意簽本票當保證人借款。

廖男後來等不到吳男還錢,直接找陳男討債,陳男才知遭冒名;法官審酌吳男因需款孔急犯案,犯後坦承犯行,但被害者認為吳男沒有誠意和解,退休後刻意更換聯絡電話,不同意給予緩刑,因此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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