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高報雇用殘障者 新北中和國小前校長判刑6月
新北地方法院。(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中和國小前張姓校長為使學校符合晉用足額殘障人士規定,以時薪150元聘雇中度智障陳姓男子,陳男月薪僅3千元,但張男卻指示負責辦理學校勞健保的徐姓女老師,以2萬1千元替陳男投保勞健保,徐女一開始拒絕,最後迫於張男是校長的壓力違法照辦,但事後良心不安,自首犯行。
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判張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徐姓女老師則判刑2月,可易科6萬元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這名張姓校長因涉嫌收受營養午餐業者回扣155萬元,被高等法院依貪污判刑2年;又因徐女自首,被查出他100年8月擔任中和國小校長期間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