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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歲童打翻飯菜 幼保員拉傷手臂判拘

    2歲童打翻飯菜,幼保員拉傷手臂判拘。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陳昀攝)

    2歲童打翻飯菜,幼保員拉傷手臂判拘。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陳昀攝)

    2017/01/04 13:5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某天主教會附設幼兒園45歲張姓女幼保員,前年10月因2歲女童不願吃飯、打翻飯菜、坐地哭鬧,氣得用力抓女童手臂,強行將女童移開,家長發現女童手臂多處瘀傷,怒控張女,台北地院今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0月15日中午,女童不肯吃飯,還打翻飯菜,坐在地板上哭鬧,掙扎不止,讓張女無法清理地板,張女動怒,用力抓握女童臂膀、強行挪位子,造成女童雙側上臂、腋下、左胸多處瘀青。

    女童母親在家幫女兒洗澡時發現傷勢,拍下傷勢照片質問園方,張女立刻傳簡訊向女童母親道歉,但女童母親氣不過,堅持提告;張女偵查時即認罪,同事證稱曾提醒張女要托住小孩腋下,以免小孩受傷,檢方因而認定張女有故意成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

    張女雖頻向家長道歉以請求原諒,但女童家長堅持不願和解,法官考量張女從事幼教工作20年,經驗豐富,卻以錯誤方法教育小孩,很不應該,考量她認罪也沒前科,案發後失業至今,因此仍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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