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攜毒具趴趴走 落網辯「亡夫遺物」
彭姓女子帶著大麻吸食器被查獲,堅稱是亡夫遺物。(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52歲彭姓女子今天晚間7點,行經北市延平北路三段時,遇北市保安大隊第五中隊在路邊攔檢,彭女形色怪異被盤查,清查彭女竟有毒品前科,進一步清查,在她的隨身黑色皮包夾層內,搜出1個大麻吸食器,還有1個大麻殘渣袋,警詢時,彭女否認吸毒,辯稱「這是亡夫阿土的遺物!」,警方採集尿液取證後,依毒品罪將她送辦。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資料顯示,彭女先後於102年12月19日遭台北市警方於租屋處搜索,被查出持有大麻毒品2.81公克,翌日驗尿時,以及103年12月及104年4月的尿液檢體的報告無不顯示,檢驗結果皆呈大麻陽性反應。
判決指出,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公函指出,非慣用大麻者吸食1支大麻煙於尿液中可檢出大麻代謝物的時限約為2至4日(即96小時),如果彭女未吸食大麻,尿液檢驗報告只會呈現陰性反應。
彭女警詢時,堅決否認涉毒,不斷辯稱,這個被查到的大麻吸食器和殘渣袋,都是她的先夫「阿土」所有,而她丈夫在6年前過世,由於她一直有輕生的念頭,才會將亡夫的遺物帶在背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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