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住宅行竊未遂 賊還是被判刑 6月
2016/12/14 13:2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闖空門行竊,被豢養的狗吠走,一件未得,落網後喊冤:「我又沒偷到東西!」;由於他侵入住宅行竊,被基隆地院依加重竊盜罪未遂,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18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39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間發現一處2樓民宅陽台未鎖,攀爬入內後,欲行竊屋內財物。
未料,他入屋後,觸動屋主設定的保全系統;屋主接到保全系統傳來的通知後報警返家逮人。
陳因屋主養在屋內的小狗一直叫,選擇離開,尚未得手任何財物,就落跑。
屋主隨後與警方返家,陳已逃之夭夭,但仍被警方循線逮獲。
屋主雖堅稱自己遭竊男用一支手錶與5000元現金,但警未查獲陳有偷得手錶與5000元現金等事證。
基隆地院審理時,陳喊冤:「我又沒偷到東西!」法院也認定,陳未偷得屋內財物,但陳侵入住宅行竊是事實,依加重竊盜罪未遂判他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