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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徹夜未歸警搜尋 涉誘拐嫌:他跟我走的

警方昨天下午在某教會附近順利找到男童。(記者許國楨翻攝)

警方昨天下午在某教會附近順利找到男童。(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6/12/10 16:1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吳姓男童外出買晚餐後失聯,阿公見金孫徹夜未歸唯恐遭不測急報警求援,警方經過廿四小時地毯式搜尋終於尋獲男童,同時將涉嫌帶走男童的黃姓少年帶回偵辦,居無定所全身髒兮兮的他辯稱,是男童自己要跟他走的,警方雖懷疑其說詞但因男童毫髮無傷,只能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同時訓誡他:下次別再犯了。

台中市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8日晚間接獲66歲吳姓阿公報案,指與他同住的12歲金孫,7日晚間外出買晚餐後沒回家,由於金孫是他生活的動力希望警方協尋,所長張漢章獲悉立即組成鷹眼小組,全力搜尋男童行蹤,經過不眠不休的努力,昨天下午終於在某教會附近順利尋回男童及涉嫌帶走男童的17歲黃姓少年。

警方指出,男童本月初在超商附近遇到少年搭訕,男童起初不予理會,但隨後兩人多次相遇、話題漸多,7日晚間少年表示要送他雷射槍玩具,男童不疑有他,兩一路走回少年遠在龍井的家,9日才又回到市區,所幸被眼尖的鷹眼小組尋獲。

吳姓阿公聽到找回金孫的消息,喜出望外趕到派出所頻致謝,警方查出,全身髒兮兮的黃男雖曾被社工安置到教會,但經常逃離,平日居無定所,四處以公園、土地公廟為家,警方就是研判兩人可能會回到教會才趕往確認,果然順利找到男童。

只是少年行為雖涉嫌略誘,但經向少年法庭法官請示,法官考量男童並無明顯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只能將少年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同時通知家屬領回。

警方將少年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同時通知家屬領回。(記者許國楨翻攝)

警方將少年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同時通知家屬領回。(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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