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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貼闖紅燈母癱子死 肇事駕駛4度不起訴今逆轉

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為,鑑定機關未能依現場客觀事證確認賴婦有闖紅燈,加上林男當時車速違規超速,認定林男未盡注意車前狀況,今依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將林男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為,鑑定機關未能依現場客觀事證確認賴婦有闖紅燈,加上林男當時車速違規超速,認定林男未盡注意車前狀況,今依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將林男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11/29 20:0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賴姓婦人,100年間深夜騎機車「3貼」載10歲兒子與7歲女兒回家,遭開車超速的林姓男子撞上,賴婦癱瘓、兒死女傷,因目擊者認定賴女闖紅燈、違規超載及小孩沒戴安全帽肇責,檢方先4次將林男不起訴,但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為,鑑定機關未能依現場客觀事證確認賴婦有闖紅燈,加上林男當時車速違規超速,認定林男未盡注意車前狀況,今依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將林男起訴。

檢方先前認為,林男雖超速,但視線遭當時該路段施工圍籬阻擋,才來不及煞車或閃避,處分不起訴,民事訴訟部分,新北地院也依檢方處分判賴家敗訴,賴母不服提上訴,案件目前高院審理中。

林男坦承當時因趕著回家車速較快,車速約6、70公里,行經路口時未注意到左前方有機車,發現時他已從最內側車道向右偏行到最外側道,但仍閃避不及,當時他只注意前方號誌,因以為該路口不會有其他車。

案發時行駛在林男小客車前方的李、林姓機車騎士指稱,他們原本在停等紅燈,號誌轉變為綠燈時,林男的汽車就直接通過路口,速度應該有70到90公里。

檢察官調閱高等法院將本案再送到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報告鑑定認為林姓駕駛車速應達到90至110公里,但路段限速30公里,認為林若遵守速限規定,應能像其他證人一樣發現賴姓婦人,避免發生事故發生,且其他目擊者證詞也證稱施工圍籬並未阻擋視線,檢方因此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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