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規擺攤還傷警 暴氣攤販道歉獲輕判

    賴姓男攤商,看到警察來取締,認為警察是針對他,因此對員警動粗,造成員警手腳多處擦傷。(圖片擷自Youtube)

    賴姓男攤商,看到警察來取締,認為警察是針對他,因此對員警動粗,造成員警手腳多處擦傷。(圖片擷自Youtube)

    2016/11/28 11: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43歲賴姓男子違規在捷運站前擺攤賣女性服飾,遭民眾檢舉;員警到場取締時,賴不服還出手攻擊,造成對方小腿受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台北地院審酌賴男犯後認錯,且已與員警達成和解,今依法輕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台幣,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今年7月27日晚間7時許,賴男因違反擺攤遭檢舉,他見警員到場,不僅不走,還嗆警「你針對我」,甚至動手推擠值勤的劉姓警員,造成對方右小腿擦傷;後雖有支援警力到場,但另名廖姓警員同樣受傷。員警忍無可忍之下,飛撲壓制男子,將其上銬帶回所內。法官認為,賴男犯後知錯,且已達成和解,今予以輕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