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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捲入過期海鮮案 梁幼祥喊冤:若要賣何必透過他人

    美食家梁幼祥。(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美食家梁幼祥。(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11/19 07: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食家梁幼祥捲入祥而盛公司變造海鮮產品有效日期一案,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自己只是幫朋友印標籤,喊冤「如果真要賣過期海鮮,我自己賣就好了,何必透過他人」,強調自己絕不會賺這種錢。

    本報報導,祥而盛負責人陳幼祥遭檢舉以低價進口過期魚貨,還委託梁幼祥,以其實際負責的祥鼎康公司代為打印有效期限,梁因而吃上偽造文書等官司,日前訊後以8萬元交保。梁的委任律師李慧珠替梁喊冤,指梁僅幫陳「介紹」打印,並無任何獲利與對價關係。

    梁幼祥接受《時報週刊》專訪,指出自己跟陳幼祥有20多年的交情,當時陳拿了鮑魚罐頭請他試吃,並表示因罐頭標籤標示不清,詢問梁能否幫忙打印標籤。梁幼祥基於朋友關係而答應,「我完全不知道罐頭是否過期。」

    報導指出,至於祥鼎康公司負責人身分,梁幼祥澄清公司是跟前女友胡涵婕共同創辦,3年前兩人分手後梁將經營權交給胡,只掛名顧問。梁在訪問中表示,若要賣海鮮,以「梁幼祥」的名號早就賺翻了,何必等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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