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龜被黏寶特瓶虐待 農業局:最高可罰30萬元
斑龜被黏寶特瓶虐待。(廖國龍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男子廖國龍日前到後勁溪釣魚,發現1隻斑龜被人以寶特瓶黏貼龜殼虐待,因揹著寶特瓶,無法游回河裡,他看了很不忍,幫牠拆除寶特瓶,斑龜才重獲自由;市府農業局今表示,斑龜雖不是保育類動物,但民眾獵捕野生動物虐待,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開罰30萬元,呼籲民眾愛護動物。
廖國龍今表示,日前到楠梓區後勁溪釣魚,發現1個寶特瓶動來動去,近看竟是1隻揹著寶特瓶的斑龜,被人以防水膠塗抹龜殼,上面再黏貼寶特瓶,疑不想讓斑龜沉下去,故意對牠惡作劇。
他親眼目睹斑龜不斷想游進河裡,卻因揹著寶特瓶,只能隨波逐流,卻無法沉入水中覓食,他看了很不忍,幫牠拆除寶特瓶,斑龜一度嚇壞縮進龜殼,直到牠發現龜殼變輕了,才探頭緩步走入河裡,還回頭看了廖國龍一眼,讓他心中無限感慨,呼籲民眾不要一時貪玩,造成任何生物受害。
市府農業局表示,斑龜是雜食動物,屬於半水棲龜類,不在水裡也不會死,若養在全水域,一旦水很深,無法靠岸的地方,就會淹死,由於斑龜是野生動物,非人為飼養,不適用動保法,但民眾獵捕野生動物虐待,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可開罰6萬至30萬元。
廖國龍協助斑龜清除寶特瓶。(廖國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