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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育員體罰童關棉被櫃 公托中心討代墊賠償挨告

    新北市某公托中心爆發托育員將男童關進棉被櫃的管教不當案,托育員遭解僱並起訴。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新北市某公托中心爆發托育員將男童關進棉被櫃的管教不當案,托育員遭解僱並起訴。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6/11/05 22:0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某公共托育中心蘇姓女托育員涉嫌將1歲9月大的幼童關進放置棉被的櫃子內69秒,案發後蘇女遭承接該公托中心的協會解雇,並收到協會傳送「如你因這件事有案底,就沒有良民證」等訊息,要她負擔代墊賠償幼兒家長的5萬元,蘇女認為被威脅,怒告協會吳姓女理事長及陳姓女秘書強制、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日前將吳女、陳女不起訴。

    案發後,蘇女遭協會解雇,雙方發生勞資糾紛,蘇女不滿今年1月18日至29日,陳女陸續透過電話或傳送「你確定不協商,直接走法院嗎?」、「如果因為這件事有案底,就沒有良民證」等訊息,要她拿5萬元賠償幼兒家長,蘇女認為遭脅迫提告。

    開庭時,吳女、陳女否認犯行,表示蘇女遭解雇後未前來領取薪資,協會基於善意,不忍蘇女遭家長提告,因此將蘇女薪資加上協會慰問金共10萬元賠償家長,傳訊是希望蘇女能給付協會代墊的5萬元,就能免除上法院。

    檢方依雙方互傳訊息認為,簡訊除強調依法究責及賠償金額協商,並無惡害通知或加害內容,認定被告罪嫌不足不起訴。

    去年11月19日上午11時45分,幼童疑因哭鬧、不吃飯,蘇女認為幼童不乖,憤而將幼童關進托育中心的棉被櫃,蘇女原以為無人知曉,但協會檢視托育中心監視器時,意外發現蘇女涉嫌管教不當,主動告發蘇女,同時間並通知幼童父,檢方今年5月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將蘇女起訴。協會的委辦契約104年期滿,新北市政府也未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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