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憬哭訴只針對她上銬脫衣 警:一視同仁
2016/10/31 16:14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針對李妍憬找余天出面質疑警方只對李妍憬上銬,運將賀業輝卻未上銬,台北市信義分局偵查隊長蔡坤益說,警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案件移送,兩人都是傷害案現行犯,移送地檢署前需先徹底搜身,確認無刀片、毒品等危險物品,再上銬等待移送,警方特別出示賀男昨也同樣上銬照片,強調一切依法行政,對誰都一視同仁。
警方說,李妍憬與劉姓女友人搭車過程中與運將賀男發生衝突,員警到場後,雙方現場均指對方打人,分別前往醫院驗傷後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以現行犯將雙方3名當事人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過程並無疏漏之處。
至於李妍憬說跟賀姓運將銬在一起,警方表示分局留置室只有一間,等待移送時,3 人確實同處一室,不過上銬是各上各的,也是男女分開的。
另外李妍憬指控警方對她脫光搜身,警方表示為防夾帶危險物品,依規定移送前需徹底搜身,但強調李妍憬及劉姓女友人搜身過程,全由女警經手,當時帶到廁所讓兩女自行解開扣子接受檢查,並無脫光搜身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