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日光燈疑遭掏空3.5億 前老總收押
生產「東亞」牌燈具的知名燈具公司、中國電器公司,董座周麗真涉嫌勾結前總經理張志偉,利用海外的子公司掏空中電1195萬元美金。(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生產「東亞」牌燈具的知名燈具公司、中國電器公司,董座周麗真涉嫌勾結前總經理張志偉,利用海外的子公司掏空中電1195萬元美金(逾新台幣3億5千萬元),檢調昨天搜索中電,並約談周、張和子公司的名義負責人陳逢璿等10人到案說明,周女未到案,檢方認為張男和陳男有串證、逃亡之虞,今天凌晨聲押禁見獲准,未來不排除拘提周女。
台北地院羈押裁定書指出,張志偉和陳逢璿涉犯證交法、刑法背信罪、商業會計法的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兩人涉犯的證交法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陳逢璿長期在中國工作、居住,二人皆有逃亡之虞。
北院還認為,張志偉和陳逢璿對關鍵事實供述不一,且與證人所述情節有出入,且共犯周麗真未到案,因此認定兩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確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調查出,周麗真、張志偉將設立於海外的CLS、GLI兩家子公司,當作掏空工具,100年11月間,先以「投資款」等名目掏空公司445萬美元,將錢轉匯給周、張實際掌控的CLS公司,但並未在財報、傳票中揭露。
同時,當中電的100%持股的子公司GLI欲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50萬元,周、張再利用CLS公司去認股,致使中電100%持股的GLI公司股權稀釋為40%,這樣可以規避台灣法律,GLI不用與中電合併財報,周、張再以GLI的資金高價購買張另外掌控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