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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長郭瑤琪貪污入獄案 夫今將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夫婿彭光輝,表示將為郭案提出非常上訴。(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夫婿彭光輝,表示將為郭案提出非常上訴。(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2016/09/30 11:5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貪污案被判刑8年定讞,現因罹癌保外就醫中,上週六支持者代她舉辦《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新書發表會,總統蔡英文也致贈親筆信函鼓勵她;今天下午3點,郭瑤琪夫婿彭光輝將在律師黃帝穎、丁榮聰等人陪同下,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希望郭瑤琪案能獲重新審理。

彭光輝及律師聲請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有6點:

1. 僅憑單一證人矛盾不實證詞,即判郭瑤琪有罪,有違證據法則及以往判例。

2. 誤將促參法視為採購法,適用法則不當,有違法令判決。

3. 違反論理法則,對有關「對價關係」、「雙方合意」之邏輯演繹顯然有誤。

4. 原判決未能指出雙方對價關係之合意,且對部長特定職務行為亦無具體說明,顯係恣意入人於罪。

5. 原判決泛指郭瑤琪對台鐡有實質影響力,未能採用更為明確、通用且為廣泛接受的「法定職權說」。

6. 原判決稱郭瑤琪受賄有「不確定犯意」,與一般判決有罪的「確定故意」顯然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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