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展「鐵頭功」撞凹囚車板金 男判刑3月

新北市黃姓男子因毒品案被裁定觀察、勒戒,但他卻在押解到新北地檢署地下室1樓停放囚車處時,施展鐵頭功,把地檢署囚車板金撞凹。圖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黃姓男子因毒品案被裁定觀察、勒戒,今年7月間才被通緝到案,但他卻在押解到新北地檢署地下室1樓停放囚車處時,情緒失控,衝撞女法警,還施展鐵頭功,把地檢署囚車板金撞凹,由於他是累犯,新北地院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黃3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4歲的黃男因吸食安非他命,被法院裁定應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但他持未到案,直到去年7月5日才被通緝到案,隔日,檢察官偵訊復諭知送執行觀察、勒戒後,由法警押解前往地下室的囚車,準備載他到新店戒治所。
此時,黃男突然情緒失控,衝撞女法警,害她右腿後方紅腫,又施展鐵頭功,撞凹囚車後方板金;檢方認為他觸犯妨害公務罪及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嫌,從重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起訴。
法官認為他公然挑戰公權力,無視國家法治,對公務員依法值勤造成相當危害,又是累犯,判刑3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