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男街角性侵未遂!法官不給緩刑
2016/08/29 11: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變態許男尾隨小美(化名),竟先鎖喉,再趁對方跌坐時,馬上脫去短褲欲強暴對方;但小美尖叫求救引起鄰居注意,許男趕緊拉褲逃跑。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逮人,才發現當天稍早,許男也曾對另名姚女下手,但未成功。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他有期徒刑2年,且因他接續對2名女子下手,顯有再犯之虞,不得緩刑。
去年7月8日凌晨3時許,許男見小美獨自走在北市大安區,竟起色心,先是從後方以右手摀住口鼻,再以左手鎖喉;許接著又毆打小美頭部,並強脫對方短褲、內褲;他脫下褲子準備強暴,小美放聲求救,引來2名鄰居注意,好心鄰居大聲喝斥,許男才落荒而逃;被害小美報警逮人。
警方調閱監視器時,發現許男不僅對小美下手,早在同日1時許,他就對另名姚女下手;許自姚女背後環抱,但因對方大力掙脫,許才未得逞。警方找來姚女詢問,也獲相同回答。許男之後被逮送辦,但強調自己患有精神病,有精神障礙問題,應酌予減刑或緩刑。
但法院審理時,囑託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對許男做精神鑑定,他確實思覺失調症;但法官認為,許男平日仍可正常工作,案發時精神狀況穩定,生活也未受精神病影響,難以認定精神狀況差。
法官最後認定,許男雖與小美已達成和解,但他在短時間內對2名女子下手,不難保證之後無再犯之虞,依法判刑外,也強調不宜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