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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咬傷鄰居竟酸傷口小 飼主遭法院重罰1萬

飼主必須管好家犬,並負起相當責任,圖為小狗意象畫面,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飼主必須管好家犬,並負起相當責任,圖為小狗意象畫面,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2016/08/23 13:07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李姓婦人飼養的狗咬傷曹姓鄰居左腳踝,竟掰「我家的狗很乖」,曹婦的腳傷只有像筷子尖端那麼大的黑點,拒賠曹婦。基隆地院依過失傷害罪,重判她1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李婦豢養的棕色成犬,暱稱「黑卒」,今年4月間,見曹姓鄰居返家時,咬傷曹婦的左腳踝,致曹婦受有3公分、0.5公分的咬傷。曹婦不滿李不聞不問,控告李過失傷害罪。

法院審理時,李婦堅稱,事發當時她在廚房內,沒見她養的「黑卒」咬人,是曹婦跑來告訴她,她才知道有此事。

李婦稱,她養的「黑卒」很乖,她看曹婦被咬的傷勢,只有像筷子尖端那麼大的黑點,不像曹婦出示傷勢的照片那麼嚴重。

法院認為,李婦身為「黑卒」的飼主,本應避免「黑卒」無故傷害他人,卻未顧好「黑卒」而咬傷曹婦,已觸犯過失傷害罪,又不願與曹婦和解,重判她一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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