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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擅搭違建、不理制止 遭記過懲戒

民眾檢舉台中地院的楊姓書記官在西屯區興建一棟五層透天厝的後方違建加蓋四層樓。(記者蘇金鳳攝)

民眾檢舉台中地院的楊姓書記官在西屯區興建一棟五層透天厝的後方違建加蓋四層樓。(記者蘇金鳳攝)

2016/08/20 14:5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地院書記官楊金池與妻子搭蓋違建,不理會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制止,仍繼續施工,楊氏夫妻皆被依違反建築法判刑確定,高等法院將楊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公懲會認為楊男行為確已嚴重損害政府機關信譽,予以記過一次。

公懲會議決書指出,楊金池未取得台中市府的都發局增建執照,就僱用工人在所有房屋的一樓加蓋夾層,並於屋後搭蓋違章建築,市府都發局102年9月25日勒令停工,隔月通知楊應自行拆除,不料楊男擅自復工,都發局遂於同年11月10日派人強制拆除。

都發局還將楊氏夫妻移送檢方,法院判處楊氏夫妻各處拘役55天、50天確定,楊另被控偽造文書和詐欺取財等罪,則判無罪確定。

楊男答辯指出,妻子范女較為強勢,家中事務都由范女一手打理,他雖然也是房子的起造人,但蓋房子事宜都由妻子全權負責,楊質疑媒體誇大報導本案,嚴重損害他的名譽,法院認定他沒犯下偽造文書和詐欺取財等罪,略讓他名譽獲得平反,希望公懲會從寬處分。

公懲會認為,楊男因為搭蓋違建、違反建築法遭判刑確定,違建影響公共安全和他人權益,楊男身為公務員,不服從主管機關勒令停工,還擅自復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公務員懲戒法,因此予以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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