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美國人夜店「撿屍」性侵 辯有先問「Hotel Ok?」

美國籍男子麥可,前年6月在台北信義區ATT 4 FUN大樓的SPARK夜店「撿屍」,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美國籍男子麥可,前年6月在台北信義區ATT 4 FUN大樓的SPARK夜店「撿屍」,判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2016/08/13 17:1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國籍男子麥可,前年6月來台出差,凌晨4點在台北信義區ATT 4 FUN大樓的SPARK夜店「撿屍」,把爛醉如泥的23歲女被害人小欣(化名)拖進計程車,載至他投宿的喜來登飯店性侵,小欣感覺到異物侵入而驚醒,掙扎推開麥可逃離飯店報警,控告性侵,麥可辯說上車前曾問對方「Hotel ok?」小欣有回答「Yes」;審理期間麥可賠償20萬元,獲小欣同意不再追究,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刑滿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小欣說,當晚她和朋友在夜店包廂喝酒,她喝了1支香檳、4至5杯清酒、1瓶啤酒、幾口威士忌,記得最後她去地下二樓洗手間嘔吐,印象中被一個男人拉上計程車,怎麼下車、進房間的,她已全不記得,醒來就是在房裡床上,全裸的麥可正在將她的藍色連身洋裝往上拉到腰際,她一再反抗不讓他進入,又被拖到地上摸背,她奮力掙脫逃離房間,攔計程車回家,醒來後報警。

麥可辯稱,她與小欣在房內只是性行為前的愛撫前戲,否認性侵,上車前他有問她「Hotel ok?You Sure?」,她答「Hotel Yes」,徵得她同意才帶她走;他當時也已喝多,雙方是在無意識或無法判斷的放鬆情況下發生親密互動,且小欣一覺得不愉快他就停手,律師並質疑小欣對事實的認知有混淆,例如她是在一樓大廳與麥可相遇,不是在地下二樓,供詞可能混雜半夢半醒的幻想。

北院合議庭認為小欣歷次供述大致相符,且沿途監視器顯示小欣躺在夜店一樓大廳睡覺,麥可現身扶她一起去搭小黃,到飯店下車時小欣已癱軟不動,麥可以「新娘抱」方式抱她進飯店,出電梯時還驚動2名服務生幫忙攙扶小欣進房。

法院因此認定小欣顯已酒醉無自主意識,判麥可乘機性交有罪,且犯後狡辯,態度欠佳,但考量雙方已和解,仍予緩刑,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目前麥可仍被限制出境,待刑期結束或被赦免後,將予以驅逐出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