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怕?又逮到在岸距3海浬內以拖網捕魚
2016/08/08 13:16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海巡隊6日夜間在小琉球東南2.6浬處,查獲漁船違法使用拖網捕魚,這是7月1日起執行「護永專案」以來第6件,海巡隊依漁業法裁處。
高雄海巡隊聯合南部機動海巡隊、恆春海巡隊執行「護永專案」,高雄海巡隊PP-6002艇6日夜間7時,在小琉球東南2.6浬處發現「明星2號」漁船拖網作業,立即錄影蒐證查緝。
當時船上有包括許姓船長2名台灣籍、3名印尼籍船員正在作業,海巡隊查獲一批雜魚,明顯違法在距岸3浬內拖網捕魚,依違反漁業法將許姓船長函送,可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海巡隊指出,岸距3海浬內多為魚蝦蟹孵育區域,為了維護海洋生態及資源永續,禁止使用任何網具從事捕魚作業。民眾若發現不法或需海事服務,可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台灣區漁業廣播電台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