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導遊死前緊握麥克風 同業建議納入忠烈祠
遊覽車車頭、內裝全數燒毀,全車26人罹難。(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遼寧中客團發生火燒車意外,造成中客24人及台籍導遊、司機2人死亡。檢調調查,此次罹難的導遊鄭焜文死前仍緊握麥克風,並陳屍於右後車門安(解開開門氣閥)最下面一位;同為第一線的導遊黃冠中表示,此事足以證明因公殉職,建議若法令許可,應比照過往健康幼稚園老師林靖娟為搶救學童而身亡,事後入祠台北市忠烈祠。
黃冠中批評,這次悲劇凸顯我國政府公務體系,長期以來就漠視人權,如果死的不是26人,是2死1重傷?如果死的只有司機與導遊,我們的政府交通部會重視嗎?他批評,我國導遊領隊考試制度自2004年放寬後,考選部大量印准考證換鈔票,不管取得證照前有無實際從業經驗,截至2015年台灣合格導遊人數竟高達3萬6568人,但台灣導遊領隊的管理制度,卻是像極傭兵制,考選部負責考試收錢,觀光局負責訓練及管理,旅行社負責操作使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任由旅行業者資方依市場供需來決定,如砧板上的肉,任其剁宰,越低越好。
黃冠中指出,旅行社任用導遊的標準,早以不是以專業與道德來做第一順位考量,而是導購的金額績效好壞來決定是否任用的畸型生態,尤以一條龍的經營手法的低價團旅行社(2700元人民幣玩台灣8天),對導遊更是低工資高獎金的方式;因公殉職的鄭導2天1夜只賺1千元,8天只有7千元收入,人死也只有旅遊平安保險的200萬元理賠,鉅龍旅行社賠給導遊的理賠金額還不一定跟中客罹難者一樣的金額。
黃冠中表示,目前航空公司空服員已經納入勞基法保障,醫師公會也訂醫師職業以3年內,積極推動納入勞基法為目標,但導遊的工作誰來保障?呼籲交通部及觀光局對因公殉職的導遊及身故的司機家屬遺眷孩兒,比照中客傷亡理賠金,監督業者從優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