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刀切斷員工手掌、3指 金紙廠老闆判刑賠近300萬
2016/07/11 11:3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彰化許姓男子在金紙廠工作時,不慎誤觸裁切機開關,裁刀切斷他的右手掌和姆指、食指及中指,緊急送醫動手術接回手掌和手指後,受傷的3隻手指運動範圍損失一半以上,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判決金紙廠需賠償298萬7510元確定。
判決指出,現年24歲許男102年12月14日到彰化縣福星鄉上班,負責裁切金紙,4天後操作裁切機時,不慎誤觸開關導致裁刀落下,右手來不及從機台縮回,竟切斷右手掌和姆指、食指及中指,當場血流如注,送醫進行顯微重接手術。
醫院鑑定,許男右手受傷的3隻手指關節喪失生理運動範圍1/2以上,勞動力減損53.83%,許男認為金紙廠沒有施以員工教育訓練,也沒在裁切機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提告請求426萬餘元損害賠償,金紙廠則主張已對許男詳細說明裁切機操作方法,對方自己誤觸開關不該把所有責任推給工廠。
合議庭認為,本案雙方都有責任,但金紙廠責任較大,沒好好保護員工,導致職業災害,判決工廠和許男各負責任比例為7:3,因此金紙廠需賠償許男298萬餘元,刑事責任部分,金紙廠林姓老闆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