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300億佣金怎沒收?新制度報你知
刑法沒收新制7月1日上路,特偵組主任郭文東召開記者會宣示,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汪傳浦家族不法所得。(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刑法》沒收新制今天上路,特偵組隨即針對拉法葉艦佣金案揮出第一刀,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汪傳浦及其家族約9.69億美元犯罪所得,據悉,北院收案後將會分案給獨任法官審理,釐清沒收標的是否確為犯罪所得,並確認財產範圍後,就會做出裁定。
據了解,目前沒收新制共分「審理期間宣告沒收」及「單獨宣告沒收」兩種聲請情況,若是前者,檢方可在審理期間隨時向法院聲請沒收,法官判決時將會一併裁定,若檢方或被聲請人有意見,可隨該判決上訴,由二審法院決定;倘若這時有第三人主張自己是該財產所有人,也可向二審法院聲請撤銷沒收。
至於「單獨宣告沒收」,則是在被聲請人通緝、死亡,法院無相關案件的情況下由檢方聲請,檢方與被聲請人若對裁定的範圍不服,或是有第三人主張自己為財產所有人時,可向裁定法院提起撤銷裁定,法院將另行分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