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苦男撿了上千顆石頭 觸法遭送辦
2016/05/19 11:02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一名有竊盜、詐欺、森林法及侵占前科的65歲沈姓男子,因生活困頓缺錢花用,18日凌晨2時許,趁著夜深人靜至北三棧海邊撿拾逾千顆粉扁石,駕駛吉普車行經新城鄉懷恩橋南端時,因車體左右偏移遭警方攔下盤查,員警發現沈男車內竟裝滿重達571公斤的石頭,訊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新城警分局崇德派出所長朝仁明說,18日凌晨沈男1人獨自駕車前往北三棧海邊,花了近7小時在海灘上摸黑撿拾約巴掌大的粉扁石,並分批裝入32袋三色麻袋,總計超過上千顆。
他指出,沈男將竊取而來的贓物搬上車後,因在行駛過程中車體明顯左右偏移車道,遭警方誤為酒駕而攔下,經查沈男沒酒駕,但卻查獲大批園藝用的粉扁石。
沈男向警方供稱,因生活困頓只好竊取粉扁石載往台北變賣,想要以一顆約1.2元的價格賤價賣給園藝建商。
沈男訊後坦承竊盜行為,全案依竊盜罪將沈男移送法辦;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河川駐警今早也將贓物運回保管場,待法院判決後再將石頭放回海邊。
奇石玩家李先生說,粉扁石常用於園藝造景、價格低廉,貨源多來自於國外,呼籲民眾及業者若在台灣向私人賣家購買,應索取購買證明,避免買到贓物而連帶受罰。
警方提醒民眾,海岸及山區內的景觀石、樹木及漂流木,均屬於國有財產,未經政府合法允許開採,皆不得任意破壞或盜竊佔為己有,違法恐依竊盜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