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為友人助陣突圍撞死人 緊急避難獲減刑

2016/05/18 23: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郭哲瑋4年前受託為林性女性友人助陣談判,卻眼見10多人群起圍攻,其中多人還持棍棒攻擊敲破郭男座車擋風玻璃,為了脫困,情急之下卻不小心倒車輾斃林女前男友,最高法院認為,郭男當時情況符合緊急避難,殺人罪犯行可獲減刑,今判他7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101年4月,台南林姓女子得知前、後任男友因行車糾紛相約談判,擔心出事,情商男性友人郭哲瑋、王振吉各開一部車前往護駕、助陣。

不料,郭男和林女一行人抵達林女前男友金勝裕家附近時,現場人群眾多、混亂,還沒下車就遭10多人埋伏包圍,其中4人還持棍棒攻擊敲破郭男座車擋風玻璃,郭男發現處於死巷內,情急之下為了突圍,猛踩油門突圍,直接將前方的金男撞擊卡在車下,郭男倒車後再往前輾過金男身體,而王男也開車緊跟輾過金男逃離現場,導致金男斃命。

最高法院認為,歷審審理時,郭男及王男均否認故意撞死金男,辯稱當時被多人攻擊才開車逃離避難,綜合相關事證認定,郭男為避免自己和同車乘客性命危險,因此開車撞擊到被害人,雖然行為明顯觸法,但考量當時情況,應已構成緊急避難情形,因此給予減刑,依殺人罪判郭男7年徒刑、另王男依過失致死罪判7月徒刑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