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覬覦弟弟名下土地 他在父母遺留文件加字遭起訴

2016/05/12 13:2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王姓男子為爭取父母登記在弟弟名下的遺產,自行在父母當年留下的遺產證明上,新增寫下弟弟名下土地應分一半給他等字句,並持偽造的文件向法院訴請所有權移轉登記,而吃上偽造文書官司;台北地檢署發現,前年他弟弟名下才有土地,但父母卻早在10多年前就去世,不可能預知未來,今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王男去年拿著有父母親筆簽名的文件,向法院訴請所有權移轉登記,內容指父母當年將財產登記在弟弟名下,要求弟弟應將名下位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土地,分一半給他,卻被抓包文件遭變造。

檢方查出,王男父母親筆簽名的文件上,有標示時間是在80年間,內容敘述要將王弟名下的土地對分給王男,但王弟是在103年間才持有土地,並信託開發,其父母簽署文件時,不可能預知未來的情況。

王男應訊時指出,文件上的內容,是他經由父母口述代筆;但檢方針對他父母簽名的時間,以及文件內容所出現時間差等疑點,要求他解釋,他卻回答不知道。

檢方將文件送鑑定,認定他父母簽名的筆跡為真,但文件內容提及王弟應將名下土地分他一半等字句,則是他自己新增寫上,認定他此舉已涉偽造文書及詐欺,所以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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