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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刺青師性侵 誤將「內褲穿在絲襪外面」露餡

黎男正在設計刺青圖案的生活照。(資料照,翻攝自黎宥圻臉書)

黎男正在設計刺青圖案的生活照。(資料照,翻攝自黎宥圻臉書)

2016/05/05 11: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萬華知名刺青師傅黎宥圻替女熟客小美(化名)刺青,見對方喊痛,竟偷餵大麻止痛,見毒性發酵,小美昏沉之際;黎男竟脫對方短褲、內褲與絲襪,性侵得逞。後因小美醒來發現「內褲穿在絲襪外面」,明顯與習慣穿法不同,赴醫院檢查,確定自己遭性侵,赴警局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黎男涉犯毒品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黎男自小美17、8歲時,就為她刺青,兩人熟識;去年6月,小美因刺青脫色,再次找上黎男,但因補色過程疼痛,遂吸了2口由黎所提供的菸,雖有意識,但感到昏沉。過程中,黎男將生殖器插入她下體,她一度拒絕,但最後仍不省人事,直至凌晨4時許,小美醒來,不發一語即離開赴醫院驗傷,確定自己遭性侵,立即提告。

法院開庭時,黎男狡辯「雙方是合意性交」,不認為自己該被判刑,但卻遭小美打臉;法官表示,黎男同時觸犯欺瞞方法使用施用毒品、強制性交罪,根據台灣法律,應以重罪論處,因此以毒品罪判黎男有罪。

黎男在臉書分享替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客,繪製人體彩繪的成果照。圖非受害女子。(資料照,翻攝自黎宥圻臉書)

黎男在臉書分享替一名身材曼妙的女客,繪製人體彩繪的成果照。圖非受害女子。(資料照,翻攝自黎宥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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