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割稻仔尾」 偽造文書領破案獎金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割稻仔尾!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雪霸警察隊黃路靜川等3名員警,透過管道拿到其他警察單位「友軍」破獲刑案的移送書,把筆錄上的員警職章用立可白塗掉,蓋上自己職章,再申請破案獎勵金,不過,黃路靜川某天去當教官,卻又謊報他配合苗栗警方偵辦刑案,一個人不可能「分身」做兩件事而露餡,台中高分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黃路靜川等人4年6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路靜川、黃明璇與許亦德,是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雪霸警察隊(現改制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員警,黃路靜川還是黃明璇的妹夫,2011年7月與9月,台中市和平警分局查獲竊佔公有地等2起刑案,黃路靜川透過管道拿到移送書,把偵辦單位加上雪霸警察隊,與黃明璇一起拿移送書申請獎金。
2014年1月,黃路靜川得知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現改制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偵破槍械案,他找來國中同學楊喜樂(判處徒刑1年4月,緩刑4年)冒「線民」,詐領檢舉獎金1萬5000元。
食髓知味後,黃路靜川、許亦德與黃明璇,從2013年3月起,把新竹縣警方等其他警察單位,偵破的3件盜伐林木等刑案,夠過管道取得移送書,把移送書筆錄的員警職章,用立可白塗掉,蓋上自己職章申報獎金,同一時期,許亦德拿到新竹縣警方偵辦1件違反森林法案的移送書,也是用相同手法偽造文書詐領獎金。
2013年1月16日,許亦德配合苗栗縣警方偵辦一起違法森林法,他又如法炮製,上級核撥團體獎金1萬5000元,黃路靜川想分一杯羹,謊稱他當時也參與苗栗警方偵辦行動,雪霸警察隊分給他3500元獎金後,卻被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發現,當天他去擔任常訓教官,不可能去查案。
3人偵查時坦承犯罪,但法院審理時又翻供,黃路靜川辯稱他2013年1月16日雖去當教練,但之前曾協助苗栗警方佈線偵辦,可領取獎金,台中高分院認為,黃路靜川詐領1萬168元,黃明璇詐領6666元,許亦德詐領4666元,金額不高且已繳還,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名,判處黃路靜川徒刑4年6月,黃明璇判刑4年,許亦德判刑2年,可再上訴。